移民业务

定居香港

 

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

 

20067月由香港特区政府推出,欢迎世界各地人才来港.每年1,000个名额. 20081月更调低标准, 以吸引更多人才来港.

 

 要求:

1.  一般商业背景

    年龄:   18岁以上

    学历:   本科或以上

    工作:   二年以上

   语言:   懂中文,或英文, 或其他外语

    配偶:   如有本科以上, 增添分数

    子女:   18岁以下, 每一名增添分数.

 

2.  特殊的体育文艺类.

    以其成就来算. 比如奥运会, 全国比赛的得奖者.

 

办理时间:   3个月完成申请

 

目前来说(2008),申请人主要来自中国. 以会计, 金融, IT等行业申请人最多.著名钢琴演奏家李云迪, 郎朗; 运动员李小双,伏明霞,杨扬,影星胡军, 现已成为香港居民了.

 

香港签证

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规定, 除了有居留权的人士外, 任何人在进入香港以前,须要获得签证, 才能就业, 培训, 投资, 居留和就读.

我们可以协助您办理下列签证:

工作签证:

您已获得在港的雇主聘任.

培训签证

您获得以香港为根据地的公司,调派来港学习有关工作的事宜.

家属签证 (居留签证)

您的配偶和子女陪同来港居留, 就读或就业.

变更身份

您从一类签证转变为另一种签证, 如从游客签证转换为工作签证

变更担保人

您从事相关工作而更换雇主.

签证延期

您的签证到期, 而须要延期, 以便您就业或居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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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 入 内 地 人 才 计 划  

所 有 申 请 必 须 由 受 聘 人 的 雇 主 提 出 , 而 有 关 雇 主 必 须 是 在 香 港 注 册 的 公 司 。

 

输 入 劳 工

 

内 地 工 人 如 欲 透 过 「 输 入 劳 工 计 划 」 来 港 工 作 , 其 申 请 必 须 经 由 已 获 得 原 则 性 批 准 输 入 劳 工 的 雇 主 递 交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。

 

香港特区政府一向以来, 欢迎国内外的人士, 以开设公司, 为香港作出经济贡献, 而批出居留签证.

申请人须作出实质投资和亲身管理公司.

连续居港七年, 可以申请为香港永久居民, 领取特区护照. 配偶,子女可以随同来港定居.

 

申请时间:   2-3个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香港总办事处: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9号英皇商业中心16楼 地图

电话 : (852) 2523 8983 传真 : (852) 2121 1449

驻中国代表处: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1316室  邮编 : 510623


邮箱地址 : enquiry@immigrationhk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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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4/4/2008 更新)